台湾四大房仲12月业绩旺季不旺 年减1至3成左右******
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2月是台湾房市传统旺季,但台湾4大房仲30日公布12月业绩,分别年减1至3成左右,部分业者在卖家让利换成交带动下,12月业绩较11月小幅回温。
台湾房屋集团统计内部成交行情,12月7大都会区交易量较11月成长3.3%,成交价微跌1.2%;若和去年同期相比,7大都会区整体交易量减少18.9%,但成交价年增7.5%。
住商机构企划研究室统计旗下加盟店12月成交业绩,全台与11月相比减少2.3%,与去年同期相比衰退33.4%。观察6大都会区表现,除台南、高雄12月表现分别月增9.2%、1.5%外,其他4个皆年月双减。
永庆房产集团统计,全台12月房市在部分屋主让利促成交下月增2%,但仍年减32%。观察7大都会区交易量,除了高雄11月持平外,其余6大都会区均呈现量增、年减。
中信房屋统计,12月不动产交易件数较11月微增2.9%,对比去年同期减少28.5%。观察“6都”业绩表现,除台北、新北、台中分别月增1.4%、25.4%、9.1%外,其余县市皆下滑,年比较则是全面量减。
信义房屋不动产企研室项目经理曾敬德表示,观察7大都会区成交情况,台北市总价1000万(新台币,下同)到2500万元的自用型产品,成交状况相对较为稳定;新北市总价1000万到1500万元的产品相对容易成交;桃园市总价700万至1000万元成交情况优于11月;新竹县市则是1000万至1500万元交易最稳定。
曾敬德指出,台中市700万到1500万元、台南市1000万到1500万元与高雄市700万至1500万元交易相对稳定。因此从总价观察发现,年关前,市况仍呈现首购型产品较不受外在情势影响的情况。
最高法再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案例:对“和稀泥”说不******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民法典实施以来,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发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继去年2月发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最高法此次再发布16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案情显示,孙某燕使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提供的移动通信号码,并支付费用。但在孙某燕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电话推销业务后,该公司仍继续向其进行电话推销。
法院认为,民法典在总则编和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特别是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故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交通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
此外,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检索,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力解释、担保制度解释、总则编解释、人脸识别解释、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解释等共计19件司法解释,在统一裁判尺度、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完)